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渝水许可[2006]20号
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为规范我市检测单位管理,推进我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发展,根据《关于开展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渝水基[2005]6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就位审查工作,现将资质就位审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经审查,重庆市正源水务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三峡水电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两家单位具备水利工程综合性检测条件,重庆市涪陵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站具备水利工程专项检测条件,同意以上三家单位取得相应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二、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须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承接检测业务,并在检测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
三、重庆市水利局负责对全市水利工程检测单位的资质实行动态管理,每四年进行一次复查。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二日